尊敬的凡科經銷商:
為保證經銷商業務合作正常有序的運行,規范全體經銷商的業務行為,特列出以下注意事項,請嚴格遵守:
1、在開展業務過程中,貴方應維護我司的品牌形象和聲譽并忠實于我司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損害我司的利益和市場形象。
2、貴方在銷售我司產品時,應按照我司網站上的服務條款及說明,向客戶進行解釋說明,銷售價格以我司網站屆時公布的直接客戶價格為準。不得低價宣傳、銷售或變相低價宣傳、銷售我司的產品及服務,且貴方不得通過互聯網及第三方交易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淘寶網、拍拍網、站長網、信息港、團購網站等網上交易平臺)銷售我司產品及服務,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引導客戶到我司平臺以外的平臺進行交易。
3、貴方應當客觀宣傳其與我司的關系,不得自稱為我司公司或人員、我司的子公司、我司分公司或我司其他關聯公司。
4、貴方注冊的公司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微信公眾號名稱、小程序名稱等不得帶有“凡科”、“凡科網”等與我司有關的字眼。
5、貴方不得使用或模仿我司網站框架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圖片、商標、視頻
等)效仿偽裝我司的釣魚網站來推廣我司產品及服務。
6、貴方不得將我司擁有的商標、專利、技術知識等用于非銷售我司產品的目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我司的硬件、軟件、程序、密碼、商品名、技術知識、許可證、專利、商標、LOGO、銷售數據、銷售信息、訂單信息、顧客購買行為等保密事項。
7、貴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我司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產品特有名稱或包裝的產品。
8、貴方不得仿造或銷售偽造我司產品及為從事侵犯我司權利的人提供便利條件。
9、貴方不得冒用(即用我司商標貼在其它產品上進行銷售)我司品牌名稱。
10、我司因業務不斷擴大,為了順應業務發展、方便全體經銷商開展業務、節約雙方合作成本,我司已經上線經銷商管理平臺,屆時貴方應當注冊登入該平臺,并與我司簽訂電子合同,電子合同有效期限與原紙質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以上注意事項敬請知悉確認,若有違規,我司有權要求貴方進行整改,或有權在無需通知貴方的情況下,解除相關合同,關閉貴方賬號,并要求貴方承擔人民幣壹萬元違約金,違約金直接從貴方業務結算款中扣除。若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我司造成的損失,貴方還應額外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制度將于2018年1月10日起正式執行,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與我司聯系,謝謝合作!
廣州凡科互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